柴油發(fā)電機組東方能源公告,申請執行人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第二次拍賣(mài)保留價(jià)5.224元/股接受以物抵債。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令,將被執行人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5,010,824股股票作價(jià)339,616,544.58元,交付申請執行人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抵償339,616,544.58元債務(wù)。
柴油發(fā)電機組柴油發(fā)電機組上述股票所有權及相應權利自本裁定送達申請執行人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時(shí)起轉移。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股東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石家莊東方熱電集團有限公司為國家電投集團河北電力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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